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政策法规

国家网信办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9/19 10:17:57 标签:中国传动网

征求意见稿提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制作、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

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

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生成合成服务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情形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对生成合成内容添加显式标识。

(一)在文本的起始、末尾、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通用符号提示等标识,或在交互场景界面或文字周边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二)在音频的起始、末尾或中间适当位置添加语音提示或音频节奏提示等标识,或在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三)在图片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四)在视频起始画面和视频播放周边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可在视频末尾和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五)呈现虚拟场景时,应当在起始画面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可在虚拟场景持续服务过程中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六)其他生成合成服务场景应当根据自身应用特点添加具有显著提示效果的显式标识。

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成合成内容下载、复制、导出等方式时,应当确保文件中含有满足要求的显式标识。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在应用程序上架或上线审核时,应当核验服务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功能。

如用户需要服务提供者提供没有添加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可在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用户的标识义务和使用责任后,提供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并留存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


供稿:21ic电子网

本文链接:http://www.cmcia.cn/content.aspx?url=rew&id=4923

成员中心

《伺服与运动控制》

《伺服与运动控制》

创刊于2005年,秉承面向市场、面向科技、面向应用、面向行业,集实用性、信息性、...

《机器人与智能系统》

《机器人与智能系统》

是深圳市机器人协会、中国传动网共同主办的聚焦机器人、智能系统领域的高端产经...

《直驱与传动》

《直驱与传动》

聚焦直驱产业,整合资源,为直驱企业与用户搭建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