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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税不等于降价 磁件企业面临着从16%到13%的困扰

2019/4/4 14:35:19 标签:中国传动网

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深化增值税改革,今年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对于许多制造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消息,多个行业从业者认为“降税不等于降价”,但有些磁件企业反而在降税后充满了困扰。

磁件,变压器,电感器

记者在接触一些变压器、电感器企业时了解到,去年国家把增值税从17%降到16%的时候,他们的客户借机要求降价1%,这种现象也经常在磁件同行微信朋友圈出现。

从感觉上来说,似乎给客户下降1%是合理的,但有分析人士经过理性分析,计算出其中端倪,事情并没有一起下降同样百分比那么简单。

假设A企业的采购成本是100元,成交价是120元。如果按17%增值税率,A企业的进项税是100*0.17=17元,出项缴税是120*0.17=20.4元,实际进项抵扣后,你的纳税额为:20.4-17=3.4元。实际利润为120-100-3.4=16.6元。

如果A企业不给客户降价,增值税为16%,则A企业的进项税是100*0.16=16元,出项税是120*0.16=19.2元,你的纳税额为:19.2-16=3.2元,实际利润为120-100-3.2=16.8元。这意味着,如果不给客户降价,少缴纳的0.2元税都归企业A了。

如果A企业给客户降价1%,则成交价是120*(1-1%)=118.8元。如果按16%增值税率,企业A的进项税是100*0.16=16元,出项缴税是118.8*0.16=19元,实际进项抵扣后,企业A的纳税额为:19-16=3元。实际利润为118.8-100-3=15.8元。这比原来未降价未减税少赚了16.6-15.8=0.8元,利润减少了4.8%。

由于整个电子制造产业是环环相扣的,如果A企业的上游企业不给他们同时降价,而下游客户厂商在看到国家降税的政策后执意要求A企业降价,损失的仍是A企业自身。一旦出现上述情况,A企业的利润将损失将近5%。

从纯降税来看税负的下降,每个企业减税的空间,取决于该企业的增值率和上游企业的减税转移。实际上,上游企业也不可能是降价3%,合理的只能是将上游减税的部份转移到下游。

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原本是对企业利好的政策,最后反而成为变压器、电感器以及磁性材料等元器件和基础材料厂商的困扰,由于处于电子产业链的上游,一旦国家给予企业减赋,他们反过来仍难以逃过下游厂商的降价“威胁”。

磁件,变压器,电感器

现实中有很多大集团、企业都非常强势,他们闻到了减赋的味道,借此政策,不断向上游厂商施压,借机要求它的供货方降价3%,很多变压器、电感器企业为了存活也不得不接受,相应的后果就是企业的利润几乎所剩无几。

《磁性元件与电源》杂志记者曾采访过从事电子变压器销售工作的工程师,他表示,他们行业经常受到家电、消费电子等厂商的压价,本来净利润已经很低的产品,被继续压缩,很多企业的净利润不及10%,甚至更低,有些企业有时候还出现生产越多亏越多的局面。

此外,长期以来,磁件行业也不乏充斥着“价格战”,企业不仅面临着下游厂商在价格上的施压,还面临着同行之间恶性竞争。对此,诸如顺络电子、铭普光磁、可立克等行业知名企业领导也曾在多个场合公开指责此类行为,呼吁行业良性竞争。

磁件,变压器,电感器

实际上,降价的要求也是从下游企业层层传导而来的,他们彼此都在寻求利益分配最大化。有实力的企业可以抵挡客户的无理要求,在议价能力上有更多的话语权。而一些实力不足的企业始终需要意识到自己处于什么样的竞争环境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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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大比特商务网作者:卞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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